根据相关法规和搜索结果,水土保持监理的设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 占地面积与土石方规模
征占地面积≥2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20万立方米的项目,必须配备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的工程师。
- 资质等级要求
- 占地面积≥200公顷或土石方≥200万立方米的项目,需由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二、项目类型与监管要求
- 水土保持工程专项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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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植被恢复、土地整理等专项工程,需由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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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程部分(如主体工程)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但水土保持监理单位需对水保功能工程提出整改意见。
- 其他需监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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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水土保持工程,若涉及主体工程监理,需同步开展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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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有资金、国际贷款或援助资金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需实行水土保持监理。
三、法律依据与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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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53号)和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 (SL523-2024)是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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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文件 (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特定类型项目(如总投资≥200万元的水利工程)的监理要求进行了补充。
总结
水土保持监理的设置需结合项目规模、资金来源及工程类型综合判断,主要聚焦于大型项目及涉及公共利益的水土保持工程,通过专业监管保障设施建设质量与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