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达州医保年度报销政策更新要点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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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9万元;
- 连续参保缴费12个月以内: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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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支付标准
- 在职职工:每月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300元;
- 退休职工:每月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334元(按年计算为2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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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起付线:自然年度内设1次,在职职工200元/年,退休人员150元/年;
- 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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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7万元;
- 连续参保缴费12个月以内: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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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 每月支付普通门诊费用不超过100元,年度限额1200元;
- 报销比例: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70%报销,个人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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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不设起付线,按90%比例报销。
三、住院报销政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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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 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最低不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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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 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70%。
四、其他重要调整
- 门诊特殊疾病保障:29种长期治疗疾病纳入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年度限额内按60%报销;20种病情稳定的疾病纳入第二类,按住院比例报销。
- 政策生效时间:上述门诊统筹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政策整合了2025年达州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核心调整内容,重点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功能,优化报销比例及限额,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