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满9年的非深户人员可以自己交社保,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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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深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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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保险种:
- 养老保险: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医疗保险:自2022年5月10日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市灵活就业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 失业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深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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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360元)至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 医疗保险: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上下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比例为8%,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0.2%。
- 失业保险:以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如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之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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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个人参保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与参保登记”,阅读并同意相关协议后,录入个人信息并按提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 窗口办理:携带《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必要,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本人在深圳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非必要,本人未办理深圳市金融社保卡时提供)等材料原件前往深圳市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深圳社保满9年的非深户人员,只要符合上述灵活就业人员的条件,就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社保。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参保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