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保门诊起付线标准为: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桂林医保门诊起付线标准概述
桂林医保门诊起付线标准是指,在享受医保报销前,参保人员需要自行承担的医疗费用金额。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政策规定,该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起付线金额:
- 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报销范围:
- 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由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报销。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55%,三级5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5%。
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800元。
桂林医保门诊起付线标准相关政策
- 政策调整:近年来,桂林市医保政策不断优化调整,起付线、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等均有变动。
- 特殊说明:部分特殊门诊疾病或治疗项目,可能有单独的起付线及报销标准。
桂林医保门诊起付线标准实际应用
- 累计计算:起付线按年度累计计算,非单次就医费用。
- 结算方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桂林医保门诊起付线及支付限额表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线标准(元) | 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 | 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 |
---|---|---|---|
三级 | 300 | 2000 | 2600 |
二级 | 200 | 2000 | 2600 |
一级及以下 | 100 | 2000 | 2600 |
桂林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表
参保类别 |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三级 | 50% |
二级 | 60% | |
一级及以下 | _ | |
退休人员 | 三级 | 70% |
(70岁以下) | 二级 | _ |
一级及以下 | _ | |
退休人员 | 三级 | 80% |
(70岁及以上) | 二级 | _ |
一级及以下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