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截至2025年3月)
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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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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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年度起付标准为14000元,封顶线40万元。
- 分段报销比例:
- 5万元以下(含):50%;
- 5万-10万元(含):55%;
- 10万-15万元(含):60%;
- 15万-20万元(含):65%;
- 20万元以上:70%。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且不设封顶线。
二、职工医保住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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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
- 三级医院:80%-85%;
- 二级医院:87%-92%;
- 一级医院:90%-95%。
- 退休职工: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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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仅限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至3万元:报销85%;
- 3万-4万元:报销90%;
- 4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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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则
- 住院起付线:首次1300元,后续住院为650元。
- 年度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三、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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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报销比例
- 跨省或省内异地住院:本地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
- 未备案或非急诊跨省就医:本地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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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要求
- 未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额外降低10%。
四、注意事项
-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起付线以下费用需个人全额承担。
-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无需省内备案,跨省需线上备案。
- 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以备案后实际报销比例为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延边州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实际就医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