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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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参保女职工生产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生产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 在异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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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 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复印件)。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本人本市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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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线下申请手工零星报销: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进行手工审核报销。
- 邮寄方式帮办代办报销: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中选择生育跨省通办,拍照上传以上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邮寄到参保地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待遇支付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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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目前,乌鲁木齐市顺产医疗费可报销1000元,剖宫产医疗费可报销1750元。生育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新疆生育保险为异地生育的女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报销前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以确保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