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是规范医保药品服务、保障基金安全的重要机制,主要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础管理要求
- 资质与布局
- 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面积≥100平方米(医保服务区≥50平方米);
- 配备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且营业时间内需有药师在岗。
- 硬件设施
- 设立独立的医保服务区、药品展示柜(分类摆放甲/乙类药品)、医保结算系统,并配备温控设备(冷藏药品专用)。
二、药品管理规范
- 采购与储存
- 从合法渠道采购,保证目录内药品供应(备药率≥80%);
- 严格验收药品质量,定期养护检查,近效期药品需提前下架。
- 分类与销售
- 明确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药师需审核签字;
- 限制处方药销售范围(急性病3天量、慢性病7天量,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
三、医保服务流程
- 结算与数据管理
- 每日上传医保交易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次月2日前完成当月数据结算;
- 禁止以物代药、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人、证、卡一致)。
- 价格与收费
- 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医保购药与现金购药价格一致,不得捆绑促销。
四、监督与考核机制
- 内部管理
- 设立医保管理员,负责数据核对、政策培训及投诉处理;
- 定期自查药品质量、服务合规性,留存处方及销售记录≥2年。
- 外部监督
- 接受医保部门动态考核(如药品目录执行、费用合理性等),违规行为将面临协议中止或解除;
- 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参保人投诉并限时处理。
五、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情形:包括虚假结算、超量配药、销售非医保商品等;
- 处罚标准:首次违规罚款(如超范围刷卡罚500-2000元),多次违规取消定点资格。
总结:该制度通过资质准入、药品管理、服务规范、数据监控及多层监督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具体实施细节可参考等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