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相关规定如下:
1. 缴费基数
- 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同。
- 缴费基数范围由职工工资总额决定,未明确具体上下限,但需根据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缴费比例
- 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总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
- 其中,生育保险费率为1%。
- 职工个人无需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 征收管理
- 生育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
- 缴费比例可能会根据揭阳市经济发展、医疗费用水平变化和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调整需经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医保部门备案后执行。
4.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生育医疗费用:涵盖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支付范围的项目。
- 生育津贴:根据职工的缴费情况及政策规定发放。
- 参保职工自用人单位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5. 政策依据
- 生育保险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揭阳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揭府规〔2021〕6号)等相关法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
建议您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工资总额和实际情况,向当地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咨询,以确认最新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确保合规缴纳。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揭阳市政府官方网站的政策问答页面或相关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