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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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具体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等,需根据平凉市职工医保的具体政策规定执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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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当日门诊报销不设封顶额,参保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度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100元,以人为单位,年度不结转。
- 门诊慢特病:Ⅰ类(如尿毒症透析治疗、播散性肺毛霉菌感染等8种疾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9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8万元;其他疾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万元。Ⅱ类(如苯丙酮尿症、精神分裂症等18种疾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1万元。Ⅲ类(如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等14种疾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000元。
平凉市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方面的报销政策各有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便及时了解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