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 号)的相关内容如下:
定额人工费调整
- 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参考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参考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部分)》:参考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参考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24(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1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13。
- 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05。
- 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参考价中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2009 年《广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绿化综合工日人工单价调整为 64 元 / 工日。
- 机械台班人工费调整:
- 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人工费乘以系数 1.13。
- 其余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 1.3(即在桂建标〔2015〕5 号文件调整规定的基础上调增 13%)。
- 其他调整: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 21 元 / 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 51 元 / 工日。
管理费及利润费率
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执行原费用定额,其他各专业按附件的规定调整。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对于仍有少量在建工程执行广西现行定额之前的定额的情况,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中也给出了相关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 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调整或未明确是否可调整的工程:
- 各专业工程定额人工费可参照桂建标〔2018〕19 号规定的调整幅度,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 调增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在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并作为规费、税金(或税费)的计算基数。
- 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工程:若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建议按上述方法协商调整。
- 已办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