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医保政策,门诊报销比例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类,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 75%。
- 支付限额与参保档次挂钩:
- 一档(380元/年):每人每年100元
- 二档(480元/年):每人每年200元。
- 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为每人每年 100元(一档)或200元(二档)。
- 适用范围
- 仅限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诊疗和药品费用。
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2023年起实施)
- 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200元/年
- 退休职工:150元/年(一年仅扣一次)。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三级医院/定点药店:50%
- 二级及以下医院:60%
- 退休职工:
- 三级医院/定点药店:60%
- 二级及以下医院:70%。
- 在职职工:
- 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2000元/年
- 退休职工:2500元/年。
- 特殊病种门诊
- 甲类病种(如癌症、尿毒症)按住院比例报销,乙类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报销90%,年度限额职工医保为1800-3600元。
三、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诊疗和药品费用,体育健身、境外就医等不纳入报销。
- 医疗机构选择:需在开通门诊统筹结算的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
- 年度累计: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均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次年重新累计。
如需具体报销流程或政策细节,可参考德阳市医保局官方文件或咨询12333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