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生育登记不再区分男女双方,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均无强制限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办理主体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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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生育登记可由男方或女方任一方单独办理,无需双方共同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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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可在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居住地(如现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乡镇(含街道)计生部门办理,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所需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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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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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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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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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单位人事干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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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若非婚生育,需在办理结婚证后补登。
三、办理时效与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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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建议在孕早期(如怀孕3个月内)办理,但具体时间限制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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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完成生育登记后,需持《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进行孕期登记、培训等。
四、政策背景
自2021年起,我国全面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了对生育证(准生证)的审批,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可自主安排生育。生育登记与生育许可分离,登记后无需再申请生育证即可生育。
总结
生育登记已实现“零门槛、零审批”,男女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办理方和地点,充分体现了生育自主权。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