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生育报销政策最新调整
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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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门诊医疗费用
- 报销标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 覆盖范围: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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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 报销标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
- 三级医疗机构:90%。
- 支付限额:与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 报销标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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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工资÷30天×计发天数(顺产158天,剖宫产/难产173天等)。
- 待遇条件:需在江西省内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发放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男职工配偶: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无生育津贴。
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 报销标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
- 三级医疗机构:90%。
- 支付限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 报销标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
三、其他重要政策
- 无痛分娩报销:2022年起,“无痛分娩”涉及的3项医疗服务(如椎管内麻醉)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管理。
- 异地就医:省外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按《赣医保发〔2022〕22号》执行。
- 执行时间:上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注:具体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赣服通”等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