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医院结算
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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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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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需在参保职工分娩、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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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并整理报销材料,包括《申请表》、婴儿准生证明、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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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算
-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自付费用,无需手动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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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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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完整材料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会劳动保险处或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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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及生育保险待遇资格,通过后进行费用扣款并生成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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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交付财务科,完成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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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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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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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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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准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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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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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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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票据、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医嘱及费用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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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额外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街道或乡镇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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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情况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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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地点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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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单位社保窗口或社保局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如区社会劳动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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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单位需在收到申请资料次月下旬前完成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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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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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银行代发,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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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额外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以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