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5年后去世,其家属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
灵活就业人员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
灵活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抚恤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办理相关手续 :
家属需要携带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和领取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并支付相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 提取社保卡余额 :
如果退休人员死亡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家属继承人如果知道密码的话,可以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取现。如果不知道密码,需要凭借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文件,到社保卡当地合作银行柜台人工取现。
建议家属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和领取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