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黄山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一、基本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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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 需参加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费率缴费:
- 6.5%缴费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全部待遇;
- 6.4%缴费单位(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仅享受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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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 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及以上,可正常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
- 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生育津贴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二、待遇享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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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涵盖自然分娩、剖宫产、流产、引产、产检等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如自然分娩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及以下1500元);
- 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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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包括上(取)节育环、结扎术、皮下埋植术等,按固定金额补偿(如输卵管结扎185元/例)。
三、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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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待遇
- 正常产假3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延长60天并增发2个月津贴;
- 剖宫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0.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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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其他要求
-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若因意外伤害住院,需明确无他方责任或责任划分清晰方可报销。
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可享受定额补助(自然分娩1600元、剖宫产2400元),但需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