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保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3%(在职)、95%(退休)。
-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2%(在职)、94%(退休)。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90%(在职)、92%(退休)。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85%(在职)、87%(退休)。
- 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600元,报销比例为85%(在职)、87%(退休)。
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16000元,报销比例为90%。
- 特殊参保人员(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员):起付标准为8000元,报销比例为95%。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 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2%。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5%。
- 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16000元,报销比例为60%,3万元-8万元报销65%,8万元-15万元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特殊参保人员(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员):起付标准为8000元,报销比例为70%,3万元-8万元报销65%,8万元-15万元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普通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为16000元,报销比例为60%,3万元-8万元报销65%,8万元-15万元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特殊参保人员(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员)
起付标准为8000元,报销比例为70%,3万元-8万元报销65%,8万元-15万元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和封顶线
职工医保
- 住院起付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
- 门诊起付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无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 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参保人员16000元,特殊参保人员8000元。
居民医保
- 住院起付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 门诊起付线: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 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参保人员16000元,特殊参保人员8000元。
长沙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上有所差异,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人员在就医时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