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工伤标准在认定范围、认定流程以及待遇调整等方面有相关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标准
- 七种法定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事故伤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中受伤;原军队服役人员,因战、因公负伤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司法解释的四种情形: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有关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受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受伤;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工伤认定流程
- 申请时限
-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
- 劳动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直接申请。
- 申请材料: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 15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待遇标准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 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1821 元,2024 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即 1036420 元。
- 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调整
- 南通市: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146 元、139 元、136 元、134 元;五级至六级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 3%,且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上调伤残津贴。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 1.86%,且调增后分别不低于 4066 元 / 月、3253 元 / 月、2440 元 / 月。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 50 元。
- 河南省: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150 元、140 元、130 元、120 元、110 元、100 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额度为 50 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 70 元),1996 年 9 月 30 日前发生的工伤,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 10 元。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7132 元的 50%、40%、30% 核定,即 3566 元、2853 元、2140 元。
- 四川省: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伤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每人月伤残津贴增加 156 元,伤残五级、六级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人月伤残津贴增加 109 元。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 3 个等级,分别调整为 2022 年全省月平均工资的 50%、40%、30%,即 3759.17 元、3007.33 元、2255.50 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 5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