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在不同的鉴定标准中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内容: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 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²。
- 全身瘢痕面积<5%,但≥1%。
-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 50 岁以下者。
- 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 1cm² 以上)。
- 手背植皮面积>50cm²,并有明显瘢痕。
-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 者。
- 除拇指外,余 3 - 4 指末节缺失。
-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 足背植皮面积>100cm²。
-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Ⅱ 度及 Ⅱ 度以上者。
-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 双眼矫正视力≤0.8。
-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 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 晶状体部分脱位。
- 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 外伤性瞳孔放大。
- 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 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 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 铬鼻病(无症状者)。
- 嗅觉丧失。
- 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 1 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 2 个以上。
- 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 I 度。
- 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 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 鼻中隔穿孔。
- 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 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 开胸探查术后。
- 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 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 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 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 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 卵巢修补术后。
- 输卵管修补术后。
- 乳腺修补术后。
- 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 慢性轻度磷中毒。
- 工业性氟病 I 期。
-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 减压性骨坏死 I 期。
- 一度牙酸蚀病。
- 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十级伤残鉴定标准(部分)
- 肋骨骨折 6 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 2 根以上。
- 一侧眶下缘骨折致眼球内陷 2mm 以上。
-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 头面部损伤致一眼低视力 1 级;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者折断 7 枚以上等。
- 胸部损伤致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胆囊破裂修补等。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部分)
-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 一侧眶下缘骨折致眼球内陷 2mm 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伤残鉴定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具体的鉴定结果以专业机构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