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一、基本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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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时间
- 女职工、领取失业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
-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的,需在生育当月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仅适用于配偶未参保时的补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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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 生育或终止妊娠时需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适用人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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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失业金领取人员
- 满足连续缴费12个月要求,本地生育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异地生育需垫付后12个月内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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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且满足连续缴费12个月后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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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 配偶未参保或缴费不满6个月的,男职工可申请生育医疗费补差,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
三、报销内容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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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 顺产限额3000元,难产/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增一胎加1000元。
- 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1000元(需在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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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计发公式: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申领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办理,且津贴发放期间需保持参保状态。
四、特殊说明
- 失业金领取人员:生育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 异地生育:需在出院后12个月内通过线上平台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政策衔接:2025年1月1日前已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2个月后可追溯津贴。
以上条件根据四川省2025年最新政策整理,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医保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