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旨在通过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下是该文件的详细内容。
文件背景与目的
背景
- 房地产市场调整: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调整和波动,部分土地长期闲置,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市场稳定。
- 政策导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国家层面多次强调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目的
- 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通过收回闲置土地,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
- 增强资金流动性: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 支持民生和实体经济:收回收购的土地优先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不受供应面积限制。
文件内容要点
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
- 资金用途: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
- 名录管理: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填报和审核。
收回收购的范围
- 优先收回土地类型:优先收回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 其他收回情形:包括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土地市场价格评估
- 评估机构: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市场价格评估。
- 价格确定: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并根据市场形势和合同履约情况调整。
土地供应与利用
- 供应限制: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
- 民生和实体经济: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收回收购土地不受上述限制。
文件实施细节
部门协调
- 多部门合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 严守政策红线:在收回收购过程中,要严守土地政策红线底线,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和道德风险。
信息发布与计划
- 清单管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并动态更新。
- 计划安排:根据收回收购土地的情况,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文件的影响
市场稳定
通过收回闲置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
资金流动性
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资金流动性,有助于推动更多项目和投资的实施。
民生和实体经济
优先支持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242号文件,通过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文件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收回收购的标准和程序,并强调了多部门协调和信息发布的重要性。通过这些措施,文件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增强资金流动性,并优先支持民生和实体经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