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流程,开标当天通常无法直接确定并公布中标结果,具体原因和流程如下:
一、开标与评标流程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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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仅完成文件启封
开标环节主要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信息(如报价、资质等),但此时尚未进入实质性评审阶段。 -
评标需独立进行
评标委员会需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款等综合评估,最终形成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结果公布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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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3日,接受异议后正式发布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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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需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确定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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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评标过程发现需澄清或补充材料,时间可能进一步延长。
三、无法当天出结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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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合规性要求
需保障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避免招标方提前接触文件影响公正性。 -
异议处理机制
公示期设置是为了接受潜在异议,确保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
开标当天仅完成投标文件启封和初步公开,中标结果需经过评标、报告提交、公示等法定流程后确定,通常需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项目类型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