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2024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
- 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 财政补助及时足额到位 :
-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中,80%由中央财政补助,其余20%按照一类地区自治区财政分担30%、二类地区分担50%、三类地区分担70%进行分档补助,剩余部分由盟市和旗县财政分担。同时,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持身份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 居民医保待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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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加强门诊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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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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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
- 2024年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4315元,下限为6484元或4863元,具体比例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确定。
- 药品目录管理 :
- 2024年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新版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3088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共有126个新药品纳入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同时,将117个蒙药品种、531个中药饮片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 “双通道”保障机制 :
- 完善“双通道”等保障机制,将29个国家谈判及竞价药品增补入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并将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医疗机构和药店两种途径保障谈判药品供应。
- 医保基金运行 :
- 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年度全区参保665.86万人,完成率99.67%。将3980种药品及历年增补的民族药、医院制剂纳入医保目录,新增“双通道”保障药品139种。
这些政策旨在适应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医疗消费水平提升的趋势,巩固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医保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