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主要取决于 女职工的生育情况 以及 当地的政策规定 。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基础产假天数 :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的生育产假为98天。
- 地方政策增加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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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辽宁省人口与计划条例》规定,符合该条例的女职工可以额外增加60天产假,因此基础产假天数为98+60=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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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符合该条例的女职工可以额外增加60天产假,因此基础产假天数为98+60=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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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南京市,生育津贴支付期由128天增加至158天。
- 难产和多胞胎的额外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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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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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护理假天数 :
- 男职工的护理假天数根据当地政策,例如《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为20天。
- 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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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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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享受津贴的员工,可以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
生育津贴的一般天数为158天 ,但具体天数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