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合二次报销,也就是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线通常是1.5万元。这意味着,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合农民在经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以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具体补偿比例如下:
- 1.5—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
- 5万元—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
- 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
封顶线为30万元,并且实行分段补贴。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新农合管理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如果需要直接联系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拨打社保局的服务热线12333来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