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不同机构的具体设置可能有所差异,但整体结构相似:
一、司法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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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包括高级技术职称(如法医、物证、声像等专业领域)和中级职称人员,负责具体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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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需具备法医类、临床医学、法理学等专业背景,部分岗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多年从业经验。
二、行政及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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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营人员
负责中心的管理、案件协调、档案整理、设备维护等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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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支持人员
部分机构设置司法鉴定人助理或内勤人员,协助完成鉴定流程中的文书处理、数据录入等任务。
三、司法鉴定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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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负责案件资料整理、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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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
执行法律文书,处理财产查封、送达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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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
配合主鉴定人进行样本采集、初步检验等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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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法警)
负责法庭安全、押解犯人、执行搜查等任务。
四、其他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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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人员 :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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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人员 :参与资质复审、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特殊领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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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 :由具备精神病学专业资质的鉴定人主持,参与人员不少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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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趋势 :部分机构(如高校司法鉴定中心)可能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聘用法医、内勤等人员。
以上分类综合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常规设置,具体人员构成需以实际机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