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报销部分是可以索赔的 。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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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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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
-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结合以上法律条款,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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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部分不影响受害人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即使受害人已经从社保机构获得了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这并不妨碍其基于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向医院或侵权人主张全部或剩余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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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与侵权赔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医保报销是受害人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因此,赔偿依据不同,所主张的权利也不相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可以同时向医保机构和侵权人主张赔偿,但需要注意不要重复获赔。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具体案情和司法实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