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上海幼儿园招生条件尚未公布,不过可参考 2024 年的招生条件,一般来说变动不会太大。以下是 2024 年上海幼儿园招生的大致条件: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人户一致: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规定时间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 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规定时间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 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须持有规定时间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 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规定时间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具体招生条件可能因各区教育资源、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关注上海 “一网通办” 网站、“随申办” 移动端以及所在区教育部门的官方通知,以获取准确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