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封存病历是医疗纠纷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目的是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篡改或遗失。以下是关于“封存病历是否可以封存原病历”的详细解答:
1. 封存病历的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封存条件:发生医疗纠纷时,病历资料需要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
- 封存内容:封存的病历资料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在内的全部病历资料。这表明封存可以涵盖病历的原件或复印件。
- 封存形式: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2. 原病历是否可以封存
根据上述条例,封存病历资料时,可以选择封存原件或复印件。这意味着:
- 如果病历原件尚未完成,可以先封存已完成的部分,待后续完成后再进行封存。
- 如果病历已经全部完成,可以一并封存原件或复印件。
因此,原病历是可以封存的,但具体选择原件还是复印件,需由医患双方协商决定。
3. 封存病历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封存过程合法有效,需注意以下事项:
- 封存时医患双方在场:封存病历必须在医患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见证。
- 制作封存清单:封存时需开列清单,详细记录封存内容(如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并由医患双方签字或盖章,各执一份。
- 密封和保管:封存的病历应放入密封袋,密封条上需有医患双方的签名、手印和日期,并由医疗机构妥善保管。
4. 封存后的启封条件
根据条例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启封病历:
- 医疗纠纷已经解决;
- 病历封存满3年且患者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的要求。
总结
封存病历可以包括原病历,封存形式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具体由医患双方协商决定。封存时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资料的真实性。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可以参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