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居民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综合相关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
病种范围
西安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4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异常、恶性肿瘤等常见病种,以及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癫痫等特殊病种。
-
认定标准
-
住院资料 :2021年1月1日之后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出院时直接申请。
-
门诊病历 :未住院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近3年3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持续用药证明。
-
特殊病种 :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5种病种,无住院资料者需提供上述材料。
-
-
复审要求
复审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待遇享受期通常为2年(政策过渡阶段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办理流程
-
资格认定
-
定点医疗机构 :出院时直接申请。
-
医保经办机构 :提交住院资料、病历等材料审核。
-
-
费用报销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门诊慢性病相关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
三、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一寸免冠照片。
-
病种特定材料 :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个人留存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2024年度新增了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慢性病费用申报通道,但需注意当地医保政策是否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
-
复审材料 :部分病种需提供近两年门诊/住院病历及检查报告。
以上信息综合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具体办理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