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从未合法宣称西藏是其领土。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历史事实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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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渊源
西藏与中原王朝的交往可追溯至元朝时期,文成公主和亲等历史事件进一步巩固了双方联系。元朝时期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明清时期中央政权对西藏的管辖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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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依据
1940年《关于西藏地位问题的联合声明》明确确认西藏是中国领土。1951年《中印关于西藏和平解放的协议》及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的宣言》均重申西藏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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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边界协议
中印1962年签署的《关于中印边境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后续协议,均以“西藏是中国领土”为前提,印方明确承诺尊重中国对西藏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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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官方立场
印度政府在多个国际场合和官方文件中,均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仅曾使用“高度自治”等模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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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意义
西藏不仅是亚洲“水塔”,控制其水源可调节区域水量;其地势险要性也使其成为天然屏障,对维护中国西部安全具有战略价值。
综上,印度对西藏的觊觎源于历史遗留问题、战略利益及对中国的战略压力,但西藏从未成为其合法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