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医疗、失业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保险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定必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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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均可参加,需个人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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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同样适用于上述人群,个人缴纳部分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地区(如广东、浙江、河南)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可选补充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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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部分地区(如广东)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单独参保,缴费比例通常为1%,用于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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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广东等地区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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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需通过用人单位参保,若发生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若未参保,由用工方依法赔偿。
三、商业保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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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
覆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适合高风险行业从业者(如骑手、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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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
重大疾病发生时提供一次性赔偿,缓解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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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责任保险
针对特定职业(如律师、设计师)因工作导致的第三方损失提供保障。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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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基数范围内选择缴费档次,建议优先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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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若后续就业,可将原灵活就业社保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
建议根据年龄、职业风险及经济状况,结合社保与商业保险的综合规划,确保基本保障与风险补充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