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看病后付费”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政策定义与目的
“先诊疗后付费”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时无需预缴费用,待治疗结束后统一结算自付部分。该政策旨在:
-
减少患者反复缴费排队痛点,提升就医效率
-
减轻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医疗服务体验
二、适用人群
-
参保患者
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在县域内定点乡镇卫生院住院时,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
农村低收入人口
包括:
-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
-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
-
-
其他特殊群体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户等
三、不适用情形
-
第三方责任或未参保患者
由第三方承担责任、未缴纳医疗保险或非县内户籍患者需自费。
-
门诊患者
目前仅部分地区(如四川成都)试点门诊“先医后付”,且通常需通过信用评估。
四、办理流程
-
入院时 :患者仅需提供有效证件,签署知情同意书,无需预缴费用。
-
出院结算 :出院时统一结清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机构与医院结算。
五、其他说明
-
地区差异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明确覆盖县域内乡镇卫生院,而四川成都的“信用就医”覆盖范围更广。
-
费用承担 :患者仅需支付自付比例费用,医保报销比例需结合当地政策确定。
建议患者办理住院前咨询当地医疗机构,确认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及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