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近年发布的比选招标相关文件,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比选项目范围与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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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需比选,但具体范围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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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标准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30万元以上的监理服务、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采购需比选。
二、比选程序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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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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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通过评审机构对申请人的资质、方案、报价等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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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优先法 :若评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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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替补法 :排名第一的中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时,由第二名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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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需包含企业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情况等,并需密封包装。
三、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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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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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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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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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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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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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需提供特定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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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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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活动需公开、公平、公正,接受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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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对行政处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诉讼。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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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需现场提交文件(如成都市金牛区教师管理中心项目),未按时提交者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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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对资格文件进行严格审查,资料不全或虚假者取消资格。
以上规定综合了《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及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实际操作中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