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缺失构成伤残的情况需依据不同的鉴定标准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等。
- 十级伤残:牙齿缺失或者折断 7 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者折断 4 枚以上。
- 九级伤残:牙齿缺失或者折断 12 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者折断 7 枚以上。
- 八级伤残:牙齿缺失或者折断 14 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者折断 9 枚以上。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 十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 8 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 8 枚以上。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适用于工伤领域。
- 十级伤残: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 1 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 2 个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伤残鉴定必须由专业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据相应的标准,结合伤者的实际情况,包括受伤原因、治疗恢复情况等,通过详细的检查和评估来最终确定。伤者需提供完整准确的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鉴定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规范,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