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部分费用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梅毒治疗中,符合上述要求的费用,如常用的青霉素类药物(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水剂青霉素 G、水剂青霉素 G),以及相关的检查项目(梅毒血清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等),在正规医院治疗且遵循医保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报销的。
不过,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医保政策而异。患者在治疗时应主动向医院了解医保政策,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以便进行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