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部分为每人每年400元。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的医保财政补助同样为每人每年67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定群体,如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包括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他们可以享受定额资助,每人120元。同时,25个边境县(市)一线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以及经批准的迪庆州、怒江州除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外的农村居民,则按每人7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将获得全额资助,其中医疗救助资金按每人120元定额资助。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每人180元定额资助;而过渡期内未纳入上述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则按每人45元定额资助。
对于具有多重身份并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政策规定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在此期间完成缴费的居民,其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错过了集中缴费期,在非集中缴费期内进行参保缴费的话,则从缴费当月起会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在这期间内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别地,若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缴费,个人需缴纳每人每年400元;而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缴费,则个人需承担更高的费用,即每人每年1070元。
云南省为了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制定了详细的筹资和资助政策,并且针对不同时间段的缴费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标准,以便更好地适应各类人群的需求。同时,政府也强调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担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被挤占或挪用。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