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祥是海南省昌江县黑社会组织“黄鸿发集团”的创始人之一,其家族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在昌江县称霸一方,涉及多种犯罪活动。以下是对黄应祥的详细介绍。
黄应祥的生平
早期生活和职业生涯
- 早年经历:黄应祥,1936年出生于海南省昌江县,曾在昌江县建委建安组担任组长,负责全辖区内的工程建设和城市内务。
- 公职生涯:在担任建安组组长期间,黄应祥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揽财,并建立了自己的黑道团伙,逐渐在昌江县树立强势地位。
黑社会组织成立与发展
- 黑社会组织形成:黄应祥和其子黄鸿发、黄鸿明、黄鸿金等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 犯罪行为:该组织在昌江县实施了多达58起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法律后果
- 一审判决:2020年3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应祥及其儿子黄鸿发、黄鸿明、黄鸿金等人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黄应祥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资产处置: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物已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
黄应祥的影响
对当地社会的影响
- 社会秩序:黄应祥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扰乱了昌江的社会生活秩序,导致当地居民生活在恐惧之中,许多人不敢报案。
- 经济发展:该组织通过非法手段垄断了昌江的多个行业,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
对法律秩序的影响
- 保护伞问题:黄应祥及其家族通过贿赂官员,拉拢政法系统内部人员,使其犯罪行为长期未受到有效打击,严重损害了法律秩序和司法公正。
- 打黑除恶:2019年,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应祥及其家族的犯罪行为被彻底揭露和打击,标志着我国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黄应祥作为海南省昌江县黑社会组织“黄鸿发集团”的创始人之一,其家族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在昌江县称霸一方,涉及多种犯罪活动。黄应祥通过滥用职权和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发展。最终,在法律的高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黄应祥及其家族的犯罪行为被彻底打击,标志着我国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