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低价销售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总结如下:
一、恶意低价销售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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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指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意图排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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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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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可能面临罚款,金额通常为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或销售额1%以上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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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时(如导致竞争者破产、市场份额严重失衡),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反垄断法”相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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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法低价销售的例外情形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以下情形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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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商品促销 :如水果、日用品等易腐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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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降价 :如换季服装、节假日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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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合理原因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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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推广 :为推广新产品而进行的限时促销。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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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意图
需证明经营者具有“排挤竞争对手、获取暴利”的主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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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行为
包括持续低于成本销售、导致竞争者损失或退出市场、市场份额显著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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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评估
仅当行为对市场竞争造成实质性损害时,才认定为违法。
四、特殊场景补充
- 电商领域 :如抖音等平台明令禁止的“虚构原价/划线价”“借A卖B”等行为,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同样受法律制裁。
综上,恶意低价销售在排除合法情形外,通常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结合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及市场后果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