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产前检查备案成功后,领取相关待遇或凭证的方式因地区而异,以下以广东惠州和中山为例进行介绍:
- 惠州:
- 现场办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携带女方社会保障卡(原件)、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准生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填写《惠州市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承诺书》,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职工到社保局 / 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或相关医院办理生育备案登记。
- 线上办理:搜索微信小程序 “粤医保”,进入首页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的可跳过),点击 “业务办理” 中的 “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填写信息并提交。生育登记提交成功后,可再次点击 “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页面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在微信小程序申办成功后,到 “我的 -- 办理事项进度 -- 已审核” 查看办理结果,显示 “审批通过” 则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领取方式是已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在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在医院直接按规定结算。
- 中山:
- 线上办理:关注 “中山医保” 公众号,点击左下方 “便民 +”,选择 “网上服务窗口”,搜索 “生育异地备案”,点击 “在线办理”,下载并填写表格,上传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提交申请,等待审核(一般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也可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办理,选择 “异地就医备案”,阅读 “备案告知书” 后点击 “我已阅读并同意”,按照界面指引填写,备案类型选择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最后点击 “提交” 完成备案业务申请。
- 线下办理: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或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方式是备案后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在备案地省内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免垫资、免跑腿。
部分地区如贵州,参保人完成门诊产前检查备案后,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检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的待遇标准直接报销。而在龙岩,参保女职工怀孕时产前检查费用有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的,产前登记信息医保系统自动关联,可在闽政通 -- 医保服务 --“产前登记查询打印” 模块查看。建议你明确自己所在地区,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当地的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