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农村自建房政策要点
一、基本原则与管理要求
- “一户一宅”制度: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禁止超面积占用土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
- 合法合规性:自建房需符合村庄规划,体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并遵循安全环保要求。
- 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使用,不得用于非住宅建设。
二、审批权限与流程
- 审批主体:镇街政府负责宅基地审批,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规划许可,并监督建房活动。
- 申请条件: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需符合户籍资格、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不足等条件。
- 政策依据:现行审批流程参照《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
三、建房规范与监管
- 建设标准:村民自建房可采取自行建造或委托村级组织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即“集体建房”)。
- 监管职责:
- 县级政府:统筹协调宅基地管理和乡村振兴工作。
- 村级组织:协助镇街开展资格审核、纠纷调解及巡查监管。
- 违法处理:对未批先建、超面积建房等行为,由镇街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
四、政策衔接与时效
现行政策主要依据2021年发布的《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2023年延期的审批工作指引,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需注意,所有建房活动需在2026年10月31日前符合指引要求。
以上政策要点综合了揭阳市宅基地管理的核心内容,涵盖申请、审批、建设及监管全流程,确保村民权益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