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的住院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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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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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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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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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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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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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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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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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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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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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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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民医院:92%。
- 大额医疗保险 :
- 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 残疾人住院待遇 :
- 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
- 异地就医 :
- 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到武汉市后,可在武汉市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执行就医地的医药价格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这些新规定旨在优化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和便利性,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