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医疗互助政策,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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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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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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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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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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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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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普通门诊费用按此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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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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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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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普通门诊费用按此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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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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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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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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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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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此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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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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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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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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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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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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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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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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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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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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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医保和医疗互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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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优惠 :门诊购药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在职人员(如一级医疗机构退休人员购药报销90%,在职人员85%)。
以上政策适用于武汉市职工医保及医疗互助项目,具体操作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