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 全省总体标准 :
- 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 ,每天最多按2课时收费。
- 长沙市标准 :
- 最高不超过每学期1000元 。
- 衡阳市标准 :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等服务每生每课时2.5元,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
-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等服务每生每课时3元,科普、艺术、文体等服务每生每课时4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750元。
-
高中学校 :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100元(含周末1天)。
- 湘潭市标准 :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每生每课时4元,普通高中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课时5元,每天课后服务按不超过2课时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最高不超过800元/期·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校最高不超过1200元/期·生。
- 邵阳市标准 :
-
义务教育学校 :每生每课时4元,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800元。
-
普通高中学校 :每生每课时5元,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
- 岳阳市标准 :
- 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 ,乡镇(农村)学校最高不超过3.5元/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期·生,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不超过600元/期·生。
- 张家界市标准 :
- 最高不超过每生每课时4元 ,每期按实际课时收取,其中小学每学期每生不超过70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不超过800元。
- 其他要求 :
-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
这些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具体收费情况还需参考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建议家长和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