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2025年广西钦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不能直接提取现金,但在以下特定情形下允许办理支取或转移手续:
-
医保卡使用终止
- 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继承或支取手续。
- 参保人出国定居,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等材料申请支取。
-
异地转移
- 因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需异地参保时,可申请将原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账户。
-
其他特殊情况
- 主动放弃职工医保、重复缴费且劳动关系终止、农民工返乡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可能允许支取(需结合当地细则)。
需注意:
-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专用于医疗费用支付(如定点医院/药店的药品、诊疗费用),非上述情形不得提现或挪作他用。
- 北京等少数地区允许自由支取,但目前广西未提及类似政策。建议咨询钦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如钦州市医疗保障局)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