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育假期政策如下:
一、基本产假天数
- 顺产产假:158天(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 + 湖北省增加的60天)。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在158天基础上额外增加产假天数(例如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鼓励性延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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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至1年:
- 宜昌市自2024年9月起出台政策,鼓励城区用人单位将合法生育妇女的产假延长至1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发放。
- 目前已有20余家单位响应,主要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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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护理假:
- 原配偶护理假为15天,鼓励延长至30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三、其他说明
- 延长政策属于非强制性措施,具体执行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与产假天数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目前宜昌市生育津贴仍按128天(98天+30天)发放,尚未同步调整至158天。
以上政策截至2025年3月有效,建议咨询用人单位或宜昌市人社局获取具体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