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新疆最新产假政策,符合规定生育第三胎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以下产假待遇:
1. 基本产假天数
- 国家法定产假:98天。
- 自治区额外增加产假:60天。
- 合计:158天。
2.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增加
- 难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 男方陪产假
- 陪产假:15天,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4. 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于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
5. 其他补充信息
-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薪酬待遇不受影响,可正常领取工资或生育保险津贴。
- 政策实施时间及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政府通知为准。
6. 参考来源
- 该政策基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地方法规制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参考官方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