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黄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持异地使用,具体使用方式和规则如下:
一、跨省共济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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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钱包转账功能
- 参保人可将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至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医保钱包,用于异地就医购药结算或代缴居民医保费用。该功能需确保共济人和被共济人所在统筹区均已开通服务。
- 转账后的资金可直接用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支付,包括门诊和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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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 在已开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药品、诊疗项目等),但报销比例与黄石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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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
- 10种门诊慢特病支持跨省费用直接结算,具体病种需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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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备案要求
- 跨省使用前需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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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限制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部分需自付。
-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如保健品等),仅限合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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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继承
- 参保人身故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家属一次性支取。
三、适用场景示例
- 家庭成员异地生活:将医保账户资金转给外省亲属,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或居民医保缴费。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门诊、住院时直接刷卡/扫码结算,无需先行垫付。
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细则,建议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或咨询黄石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