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报销政策不断更新和完善,旨在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以下是关于威海市慢病卡报销的最新政策信息。
报销比例和限额
职工医保
- 起付标准: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为900元,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起付标准为30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慢特病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具体为:一级医院支付90%、二级医院支付85%、三级医院支付80%。
- 支付限额:职工医保的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额度分别计算,具体限额根据病种和年度支付额度有所不同。
居民医保
- 起付标准:居民医保的起付标准为300元,其中糖尿病胰岛素治疗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按病种支付限额计算,一档为500元,二档为1000元。同时备案两病的限额为1000元(一档)或1500元(二档)。
- 支付限额:居民普通门诊慢特病的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缴费档次不同,一档为500元,二档为1000元。
报销流程
认定和备案
- 认定流程:患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或家属)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住院病历、检查化验报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等)到定点医院办理门诊慢特病相关科室,由医院医保医师审核并开具《门诊慢特病病种备案表》。
- 备案手续:携带《门诊慢特病病种备案表》与相关病历材料到定点医院慢病办理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报销申请
患者需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并提交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
异地就医报销
跨省结算
威海市已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参保人按规定办理门诊慢特定病种认定及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前往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病种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
手工报销
在威海市外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未及时异地联网结算的,患者可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到威海市就近选择医保服务大厅现场申报手工报销,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
跨省病种
威海市已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共5种门诊慢特病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方便了异地参保群众。
威海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支付限额、认定和备案流程、异地就医报销等多个方面。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政策,威海市致力于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特别是通过跨省结算和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