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现行政策,怀孕妇女在生育前可享受产前假,具体规定如下:
一、产前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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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前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15天产前假,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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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产前假
江西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延长产前假至158天,总天数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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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前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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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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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增加的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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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依据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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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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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2022年江西实施新规,将产前假延长至158天,2024年进一步明确该政策延续有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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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与生育津贴
产前假期间工资照发,用人单位应计入生育津贴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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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预产期计算存在误差,以实际分娩日期为准。
综上,江西明确为怀孕7个月以上的妇女提供产前假,且通过地方政策延长了产假时长,确保孕妇享有充分休息保障。